发新帖

梅州市梅江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梅江区默琳茶铺)

mz168 2022-12-14 17:36:33
     0

梅州市梅江区默琳茶铺:

  本委受理陈雁平、梁基圣诉你(单位)劳动争议一案(梅区劳人仲案字〔2022〕738-739号),因无法联系你单位,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仲裁申请书及证据材料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和开庭通知书。申请人陈雁平要求你支付:1、2022年10月份工资5981元;2、无故辞退的经济补偿13500元。申请人梁基圣要求你支付:2022年10月份工资1173元。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辨书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0日内。本委定于2023年1月30日下午15时在梅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楼仲裁庭开庭审理此案(联系电话:0753-2196732),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本委将作出缺席裁决,领取裁决书的时间为开庭后7日内,逾期未领取本委将在梅江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告送达。

  特此公告。

  梅州市梅江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十四日


阅读 805
收藏

写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