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宁市不动产权证书(房屋)废止公告
兴宁市公房租赁经营管理有限公司申请不动产权转移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等相关规定,为保护不动产使用者、所有者的合法权益,现将废止该不动产权证书的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不动产权使用者(或所有者)名称:广东省兴宁县纱线厂(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48119****792P)法院已执行给兴宁市公房租赁经营管理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481MA****2T4M)
二、坐落:兴宁市兴城南街33号。
三、不动产权证号:粤房地证字第0080729号
四、建筑面积:264.84㎡
依据广东省兴宁市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0)粤1481破字第1-5号,广东省兴宁县纱线厂位于兴宁市兴城南街33号的不动产【证号:粤房地证字第0080729号】执行过户给兴宁市公房租赁经营管理有限公司,现兴宁市公房租赁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持执行裁定书等生效法律文书向不动产登记部门申请转移登记手续,原权利人广东省兴宁县纱线厂在法院判决后未配合提供上述不动产权证书原件。现公告告知原权利人或持证人于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兴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提交上述产权证书原件,如逾期未提交产权证书原件,不动产登记部门将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及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的执行事项,废止该产权证书并将上述房产转移登记至兴宁市公房租赁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名下。
特此公告
公告单位:兴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年 12 月 14 日
兴宁市不动产权证书(房屋)废止公告
温伟新、林冬梅申请不动产权转移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等相关规定,为保护不动产使用者、所有者的合法权益,现将废止该不动产权证书的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不动产权使用者(或所有者)名称:黄思婷-香港居民身份证号码:M39***8(6)法院已执行给温伟新(身份证号码:4414251963****3594)、林冬梅(身份证号码:4414251967****3643)。
二、坐落:兴宁市福兴街道兴福路西侧锦绣新城一期7栋508房。
三、不动产权证号:粤(2018)兴宁市不动产权第0001639号
四、建筑面积:121.40㎡
依据广东省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1)粤14执309号,黄思婷位于兴宁市福兴街道兴福路西侧锦绣新城一期7栋508房的不动产【证号:粤(2018)兴宁市不动产权第0001639号】执行过户给温伟新、林冬梅,现温伟新、林冬梅持执行裁定书等生效法律文书向不动产登记部门申请转移登记手续,原权利人黄思婷在法院判决后未配合提供上述不动产权证书原件。现公告告知原权利人或持证人于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兴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提交上述产权证书原件,如逾期未提交产权证书原件,不动产登记部门将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及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的执行事项,废止该产权证书并将上述房产转移登记至温伟新、林冬梅名下。
特此公告
公告单位:兴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 年 12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