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强化警示教育,深化巩固拓展作风建设成果,助推我市营商环境持续优化,现将我市近期查处的4起损害营商环境作风问题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平远县人民医院原党委书记、院长张学良在医疗设备采购过程中与他人搞利益交换,破坏市场秩序问题。2017年至2021年,张学良利用职务之便,在医疗设备采购项目中搞“暗箱操作”,为设备商“量身定做”招标评分参数,严重破坏市场竞争秩序,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张学良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1年12月,张学良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2022年3月,张学良被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六个月,并处罚金50万元。
2.五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黄远华等人履行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职责不到位问题。2019年至2021年,黄远华和房地产市场管理股股长邓建华履行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职责不到位,监督检查工作流于形式,未及时发现水寨镇某小区开发商违规向业主收取房地产权证费(每户2万元),未有效全面处置违规收费问题,造成不良影响。2022年8月,黄远华、邓建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大埔县高陂镇综合执法队原副队长黄振文向管理服务对象索取钱款乱作为问题。2015年至2018年,大埔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丘伟科在老家违规占用耕地建房,委托时任银江镇国土资源所所长黄振文为其及他人办理《集体土地使用证》。黄振文明知耕地不能办理土地使用证,仍利用职务便利,帮助丘伟科等人办理4份《集体土地使用证》,并以“办证费”和“感谢费”的名义向丘伟科索取钱款合计3.09万元。2022年12月,丘伟科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黄振文受到留党察看、政务撤职处分。
4.丰顺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四级警长郑文寿在执法过程中收受礼品问题。2022年6月4日,郑文寿在执法过程中收受超载货车司机送的6条硬盒中华香烟后,对货车司机超载行为以口头教育的方式处理,予以直接放行。2022年12月,郑文寿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上述4起案例中,有的将公权力沦为谋取私利的工具,与商人老板勾肩搭背,大搞利益输送;有的监督管理市场秩序不到位,造成违规乱收费现象;有的利用职务之便乱作为,收受或索取管理服务对象财物;有的肆意选择性执法、趋利性执法。这些行为充分暴露了我市少数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纪法意识淡薄、政商交往不清,扰乱了市场公平秩序,损害了我市营商环境。对这些案件的查处,充分体现了市委对优化营商环境的高度重视,对损害营商环境行为“零容忍”的态度。全市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要汲取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戒。
今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全市上下正以时不我待、只争朝夕的精气神,聚焦高质量发展比学赶超、赛龙夺锦。各级党组织要扛紧扛牢作风建设主体责任,要起而行之,用思想自觉、行动自觉转作风、抓发展。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要扛起第一责任人责任,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形成“人人抓招商、人人优环境、人人转作风”的浓厚氛围。全市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要认真落实市委关于加强作风建设的要求,切实转作风、树新风、提效能。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要紧紧围绕中心、服务保障大局,深化营商环境专项整治,推动构建亲清政商关系,以“硬监督”推动优化营商“软环境”。要坚持严的基调,从严从快查处损害营商环境和扰乱市场秩序的违纪违法行为,护航梅州苏区加快振兴、共同富裕。
(梅州市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