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涉黑恶
违法犯罪线索、证据的通告
为深入推进我县常态化扫黑除恶工作,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加强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持续保持对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高压态势,形成有效震慑,不断净化我县社会治安,为我县高质量发展提供优质的营商环境,欢迎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检举揭发相关违法犯罪线索。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线索举报范围
(一)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裸聊”敲诈、网络“套路贷”、舆情敲诈、恶意索赔、暴力软暴力催收、网络水军滋事等违法犯罪行为;
(二)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乡痞”等农村黑恶势力;
(三)自然资源、教育、金融放贷、市场流通等重点行业领域的黑恶势力犯罪行为。
二、举报要求
(一)检举、揭发、提供的线索要尽量详细,可包括受害经过,提供被举报人的基本情况、实施违法犯罪的有效网址、链接、网页截屏、网上交易记录、相关APP名称及安装包、相关社交软件账号、聊天记录、录音录像、物证书证等材料。
(二)举报人对检举、揭发、提供线索的真实性负责,不得虚构和夸大事实,不得故意捏造实施和诬陷他人。对恶意举报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三)对提供违法犯罪线索的举报人,公安机关将严格保密,依法保护;凡对举报者、提供线索者进行打击报复的,一经查实,公安机关将依法从严从重惩处。
三、 举报方式
举报人可实名或匿名,可采取当面、信件、电话等方式进行举报。举报方式如下:
1、蕉岭县公安局:110。
2、举报地址:广东省蕉岭县蕉城镇长寿新城蕉岭县公安局扫黑办,邮政编码514100。
3、通过扫黑除恶12337智能化举报平台举报。
蕉岭县公安局扫黑办
2023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