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叶塘镇设置严管路段并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整治的通告
为进一步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农村地区道路交通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道路通行有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公安部关于农村公安派出所参与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通知》《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以及梅州市公安机关推进基层警种融合警务改革的相关要求,叶塘镇人民政府、叶塘派出所决定自2023年3月28日起在叶塘镇设置严管路段并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整治,严查各类交通违法行为。现将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严管路段范围
1、叶塘镇兴坪路(起点:福利加油站,终点:叶塘中学);
2、叶塘镇东环路(起点:福利加油站,终点:东顺燃气站);
3、叶塘镇公园路(起点:黄雀湖路口,终点:府前街中段);
4、叶塘镇府前街(起点:市场街口,终点:002线);
5、叶塘镇府前横街(起点:叶塘镇政府,终点:塘南路口);
6、叶塘镇塘南路(起点:叶塘中学,终点:大路下村口);
▲叶塘镇严管路段示意图▲
二、整治时间
2023年3月28日至4月2日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交通违法行为劝导;
2023年4月3日开始,叶塘镇人民政府联合叶塘派出所、大坪中队等多个部门对上述严管路段开展常态化整治,叶塘派出所将会依法对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处罚。
三、重点整治违法行为
1、驾驶和乘坐摩托车、电动车不佩戴安全头盔;
2、无证驾驶机动车;
3、两轮摩托车、电动车多人骑乘;
4、机动车不按规定停放、违反交通信号指示灯行驶;
5、驾驶无号牌、达到报废标准、逾期未年检、加装遮阳伞及其他斗篷的机动车上路行驶;
6、其他道路交通违法行为;
对妨碍、抗拒执法的,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通告自2023年3月28日起施行。
兴宁市叶塘镇人民政府
兴宁市公安局叶塘派出所
2023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