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批前公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梅州市城镇规划区建设工程规划批前公示实施办法》,现将“联康城一二期”(21#-28#楼)规划报建图纸局部调整予以批前公示。调整内容具体如下:
1、22#、21#一层、二层住宅取消及27#一层架空休闲取消,改为配电房,27#二层架空休闲上空取消,改为管道层;
2、23#、24#、25#一层配电房取消,改为住宅及架空休闲,23#、24#、25#二层管道层取消,改为住宅及架空休闲上空。
该调整正报我局审批,特此进行规划批前公示,公示日期2023年4月28日至2023年5月7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通过信函、电话等方式反馈意见,有效的反馈意见必须包括反馈者的真实姓名、有效的联系方式,并提供公示事项与其有利害关系的证明。逾期未提出异议,视作同意以上方案。
经办股室:城市规划股
联系电话:3238673
附件:调整后图纸
兴宁市自然资源局
2023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