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的有关规定,经笔试、资格审核、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拟录用周楠同志为兴宁市发展和改革局公务员,现予公示(名单附后)。
公示期间,如对拟录用人员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兴宁市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反映。反映情况必须使用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匿名信函或电话不予受理。
公示时间:2023年5月29日至6月2日(5个工作日)
监督电话:0753-3332115
附件:兴宁市发展和改革局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拟录用人员名单(第二批)
兴宁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