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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保障监察询问通知书(梅县民政和人社监字〔2023〕第31号)

mz168 2023-6-1 15:4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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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新丽传媒有限公司:

  我局接到张琪明、张威等人来访,诉称在你司务工期间被拖欠工资,现我局需了解你公司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依照《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四十条规定,我局需要你公司提供相关证据材料。请于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三日内派员并携带如下资料(并复印件)到梅州市梅县新城行政区文化路6号梅州市梅县区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执法大队接受询问调查:

  1.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及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受委托人身份证明。

  3.你司的规章管理制度。

  4.你司的所有员工的劳动合同。

  5.你司所有员工2022年10月至2023年3月考勤记录。

  6.你司所有员工2022年10月至2023年3月工资支付台账。

  7. 请确认张琪明(欠薪数额:4000元)、张威(欠薪数额:2000元)、谢丽莉(欠薪数额:2000元)和刘佳程(欠薪数额:2000元)的欠薪金额并予以情况说明。

  逾期不到或未按要求报送有关书面材料者,我局将依据《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五十二条等规定予以行政处罚。

  特此通知。

  联系人:罗监察员                  联系电话:0753-2589503

梅州市梅县区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2023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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