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9是火警电话
是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
“生命热线”
但有人却因醉酒假报火警
严重占用公共资源
影响公共秩序
近日
梅江公安依法处置
一名谎报警情的违法行为人
5月23日22时许,梅州市公安局梅江分局指挥中心接到梅州市消防救援支队转来的警情,有一名群众报警称在梅江区江北一处民房内发生煤气爆炸,情况非常紧急。
警情就是命令,时间就是生命!梅江公安接报后,第一时间调动多警种参与处置该警情,而消防部门也以最快速度集结救援力量,派出8辆消防车前往现场展开救援工作,并通过电话引导报警人进行自救。当公安部门、消防部门到达现场后,对现场进行了火情侦察,并未发现丝毫明火,且进一步扩大排查范围后,周边区域也没有任何火灾迹象。工作期间,民警拨打报警人王某生的电话,但电话却一直处于关机状态。当晚,经消防部门详细核查,证实该起警情为虚假火情。
5月24日,城西派出所民警在梅江区文化公园附近抓获涉嫌谎报火情的违法嫌疑人王某生(男,41岁,梅江区人)。经查,违法嫌疑人王某生如实交代了其于5月23日晚,醉酒后拨打电话谎报在梅江区西区市场某民房内发生煤气爆炸事件,其本人困于火场的违法事实。
目前,公安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之规定,对违法行为人王某生依法予以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规定: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梅州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