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取通知
兴宁市2023年上半年第一阶段高中、中职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已全部结束,请通过教师资格现场确认的申请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代领取的需要携带代领取人的身份证原件和申请人的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应届毕业生同时需要携带毕业证书原件,于工作日内到兴宁市和平路2号政务服务中心一楼29号教育窗口领取证书和申请表。
《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须由申请人递交给本人人事档案所在管理部门归入本人人事档案,若个人保管导致遗失的责任自负。
联系电话:0753-6105323
兴宁市教育局
2023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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