挂上国徽,摆好桌椅,简单而不失庄严的巡回法庭便搭建完成。6月15日,我院坭陂法庭开展巡回审判,到刁坊镇罗坝村村委会审理一起土地征收补偿款分配纠纷案件。
该案的原被告是亲兄弟,因为水田征收补偿款产生矛盾,兄弟阋墙,进而对簿公堂。案件受理后,考虑到双方当事人都是罗坝村人,居住地较为偏远,为了减轻当事人诉累和妥善解决矛盾,本着司法为民原则,承办法官决定采取灵活便利的巡回审判方式,上门开庭,就地审理。
庭审中,承办法官积极引导双方当事人陈述事实、表明诉求。当双方当事人因情绪激动而发生争吵时,承办法官及时控制现场秩序,引导当事人平复心绪、冷静表达意见。在法庭调解阶段,法官以“法”为针、以“情”为线,从法律规定、家族亲情的角度出发,耐心化解当事人之间的矛盾。
迈出去的是脚步,带回来的是民心。今后,我院将持续优化“庭、站、点”三位一体融合共治体系,坚持开展巡回审判,通过“流动”的巡回法庭将法律送到群众身边,打通司法为民的“最后一公里”,真正做到便民惠民“零距离”。
(兴宁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