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7月12日梅州市梅江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陈志文为梅江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黄振宁为梅江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古继旋为梅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杨祥军为梅江区信访局局长。
任 命:
罗雄昌为梅江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
陈维院为梅江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
李子健为梅江区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委副主任。
决定免去:
钟建兵的梅州市梅江区人民政府副区长职务;
林勇军的梅州市梅江区人民政府副区长职务;
黄振宁的梅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职务。
免去:
李子健的梅江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范广文的梅江区人民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庭长职务;
徐君庆的梅江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