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梅州市2023年第二批普通生补录征集志愿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有关学校:
根据《关于做好我市2023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的补充通知》(梅市教考〔2023〕40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梅州市 2023年第二批普通生补录征集志愿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征集志愿网上填报时间为7月21日11:00至18:00。
二、征集志愿条件
(一)补录对象。参加梅州市2023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且未被录取的在库考生。已经被普通高中录取的考生(含被普通高中录取后放弃入学资格的考生)不能参加第二批普通高中补录。
(二)补录范围。公办普通高中面向本县(市、区)考生补录;民办普通高中面向全市考生补录。
(三)补录资格线。填报公办普通高中的考生,中考投档分不得低于470.2分;填报民办普通高中的考生,中考投档分不设分数限制。
三、征集志愿程序
(一)公布计划
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于7月20日下午17时前在官方网站或官方微信公众号上统一向社会公布补录计划。
(二)填报志愿
符合条件有意愿参加征集志愿的考生,请于7月21日11:00至18:00凭准考证号和密码,登录“梅州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管理系统”(网址:http://218.15.147.12:81/mzzk2023/),结合补录计划,重新填报志愿。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志愿填报并确认。市教育局于7月21日18时关闭系统,结束征集志愿工作。
(三)录取结果
考生可于7月22日9时起凭准考证号和密码,登录梅州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管理系统(网址:
http://218.15.147.12:81/mzzk2023/)查询录取结果。
四、录取办法
征集志愿录取实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平行志愿投档模式。
五、注意事项
(一)第二批普通高中补录工作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各县(市、区)教育局、各普通高中不得擅自组织考生进行录取,所有补录工作必须通过市中考招生平台进行,严禁任何形式的线下操作录取。
(二)各县(市、区)教育局和所有中考报名点应积极发动宣传,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确保相关政策传达到有关考生。各中学要积极协助本校考生补填志愿,做好指导和服务工作。
(三)第二批普通高中须在7月22日18时前组织被补录的考生完成缴费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