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定价目录(2022年版))》和《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的实施细则》等规定,经对市公办幼儿园2020-2022年度保育教育成本监审,结合毗邻县区的价格水平,综合考虑人民群众的承受能力和促进均衡优质发展的原则,市发展改革局起草了《兴宁市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标准调整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时间为:2023年7月31日至2023年8月30日。
有关建议意见请在征求意见期内通过电话、邮件、信件等形式向我局反馈(联系人:江亲狮,邮箱:xnfgjjgg@meizhou.gov.cn,联系电话:3332996,地址:兴宁市兴田街道中山东路1号市政府大院内市发展改革局,邮政编码:514500)。
附件:兴宁市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标准调整方案(征求意见稿)
兴宁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