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活动,切实守护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近期,五华县公安局成功抓获4名犯罪嫌疑人。
8月2日,安流派出所依法传唤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的在逃人员赖某昌接受调查,经审讯,赖某昌如实供述其将银行卡借给上线涉案人员曾某强进行接受非法资金流水,在明知他人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的情况下,仍为其提供银行卡帮助提现、转账,并从中非法获利的违法事实。
根据前期线索侦查,9月7日,安流派出所依法对同案涉案人员曾某强进行传唤,经审讯,曾某强如实供述其明知出借银行卡供他人过账非法资金的情况下,仍出借自己的银行卡并介绍他人出借银行卡供非法资金转账的违法事实。目前,犯罪嫌疑人赖某昌和曾某强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进一步侦办中。
10月26日11时许,水寨派出所根据前期缜密侦查,研判研判,在东莞滨湖派出所的协助下,成功在东莞市大岭山镇附近抓获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的在逃人员黄某鑫。
循线追查,10月28日12时许,水寨派出所在广州同和派出所的协助下,成功在广州市白云区一出租屋内抓获同案在逃人员陈某锋。经查,自2022年8月起,黄某鑫、陈某锋出借银行卡接受不法资金且协助至ATM机取现,并从中非法获利。目前,犯罪嫌疑人嫌疑人黄某鑫、陈某锋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进一步侦办中。
警方提醒:出租、出售、出借、购买个人银行账户、手机卡和各类支付账户,都属于违法行为。把自己的卡提供给犯罪分子使用,就是犯罪分子的“帮凶”,同样要承担法律责任。不论何种情况,在面对不法分子提出租借、收购手机卡、银行卡和支付账号等要求时,一定要保持清醒头脑,明辨是非不为所动,千万不要以身试法,对于受骗群体,法律不会因为你是受骗者而减轻惩罚。
(华公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