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发挥评估定级工作对全国公共图书馆建设的重要推动作用,促进公共图书馆事业高质量发展,文化和旅游部组织开展了第七次全国县级以上公共图书馆评估定级工作。日前,文化和旅游部发布通知,公布了第七次全国县级以上公共图书馆评估定级上等级馆名单,首都图书馆等1302个图书馆被评为“一级图书馆”;680个图书馆被评为“二级图书馆”;741个图书馆被评为“三级图书馆”,其中兴宁市图书馆被评为“一级图书馆”!
兴宁市图书馆位于市内公园路与侨港街交汇处,1987年7月由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兴宁市人民政府拨款,以及旅港知名人士刘宇新先生、罗焕昌先生捐资共建,占地面积2112平方米,建筑面积2650平方米。整体风格为仿明建筑,两翼分别为三层、四层,图书馆整体“功能区域明确、空间组合紧凑、三条流线通畅”,体现了“藏、借、阅”三者的有机结合,功能齐全。图书馆设有外借书库、采编室、综合阅览室、电子阅览室、祝枝山书房、少儿阅览室、广东省流动图书馆兴宁分馆、古籍地方文献室,能满足各类人群的阅读需求。
目前,兴宁市图书馆新馆的搬迁工作正在进行,兴宁市图书馆老馆(位于兴田街道公园路46号)拟于本月底起实行闭馆(具体闭馆时间另行通知),搬迁至兴宁市图书馆新馆(位于宁新街道文峰幼儿园斜对面),为广大市民提供更优质的服务和阅读环境,计划于春节前开放试运行。兴宁市图书馆老馆闭馆期间,兴宁市图书馆总馆流通业务(办证、借书等)将暂停办理,老馆设立临时读者业务处理点,协助读者处理图书超期归还等业务。
(兴宁文旅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