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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华部分村民提出征收异议,征地中止!

mz168 2024-1-4 22:2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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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华 县 人 民 政 府

 

征收土地中止公告

(2022年度第二批次周江镇联太村地块)

 

华府征〔2023〕4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五华县2022年度第二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粤府土审(09)〔2023〕6号,附件1),县政府于2023年3月20日发布了《五华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2022年度第二批次)》(华府征〔2023〕5号,附件2),决定征收周江镇联太村布背股份经济合作社农民集体共0.0999公顷土地。因部分村民提出征收异议,县政府正组织调查处置,现决定中止五华县2022年度第二批次城镇建设用地周江镇联太村地块的土地征收程序。


特此公告。

 

附件:

  41号附件1: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五华县2022年度第二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粤府土审(09)〔2023〕6号)

  41号附件2:五华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2022年度第五批次)(华府征〔2023〕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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