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顺县人民检察院公开听证公告
为推动检务公开,促进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力,根据《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本院决定对杨某某涉嫌非法狩猎罪、张某某涉嫌遗弃罪等案件举行公开听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
2024年1月19日(星期五)上午9:15。
二、听证会地点
丰顺县人民检察院四楼听证室。
三、参会人员
检察办案人员、人民监督员、听证员、侦查人员、旁听人员等。
四、旁听人员报名条件、方法以及有关权利义务
1.报名条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报名方法:请于2024年1月18日上午11时前通过电话预约申请(联系电话:0753-6686906),并提供姓名、身份证号码、住址、工作单位等有效信息。旁听席位有限,人数届满后将不接受申请,请予以理解。
3.有关权利义务:旁听人员在听证会上只能列席旁听。
五、注意事项
1.参会人员应当自觉遵守听证会场纪律和听证规则,服从主持人的安排,未经批准不得拍照、录音录像。
2.参会人员请携带本人身份证件提前10分钟进场,并全程佩戴口罩。未携带相关身份证明的,不得进场。
特此公告。
丰顺县人民检察院
2024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