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槐镇关于设置严管路段的通告
为进一步加强黄槐镇圩镇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保障道路交通有序安全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有关规定,结合黄槐镇交通现状,决定对黄槐镇严管路段进行通告。现将相关事项公通告如下:
一、黄槐镇严管路段范围
农民街(起点:槐东村委会,终点:省道225路口)
二、严格管理的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
1、机动车、非机动车不遵守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标线。
2、驾驶和乘坐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
3、机动车不按规定停放。
三、严管时段:每天8时30分至18时。
四、严管措施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黄槐派出所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及《公安部关于农村派出所参与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通知》等法律法规,通过现场查纠和智能交通设施抓拍等方式,严查严管。广大道路交通参与者要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积极倡导文明交通行为,自觉摒弃交通陋习,共同创造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对妨碍、拒绝执法的,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通告自2024年1月30日起施行。
兴宁市黄槐镇人民政府
2024年01月26月
▲黄槐镇严管路段示意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