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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万元被盗,兴宁警方一天内追回!5人被抓!

mz168 2024-2-20 20:4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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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写信致谢:8万元被盗,民警一天内追回


近日,事主罗先生向“平安厅”局长信箱写来一封感谢信,满含对被盗财物失而复得的喜悦和对兴宁公安的赞誉。

2024年1月28日下午,兴宁市公安局兴田街派出所接事主罗先生报警,其停放在兴宁城区环城南路小汽车内的8万元现金和部分财物被盗。据罗先生反映,其当天下午将小汽车停放在了路边停车位,待办完事情准备开车离开时,发现放置在小车内的8万元现金和部分财物不翼而飞,于是马上报警。侦查民警通过现场勘查,发现该小车门并没有明显被撬压痕迹,车窗玻璃也完好无损,初步判断为“拉车门”式盗窃。


兴宁公安迅速成立专案组,全面展开案件侦破工作。经深入分析、研判,快速锁定了5名“拉车门”盗窃嫌疑人信息及在江西省赣州市的活动线索。


事不宜迟!早一分钟抓获嫌疑人,群众利益就多一分保障。专案组民警连夜赶赴江西省开展追捕工作,在上级公安机关和江西警方的大力支持、协同下,经周密部署,于1月29日分别在江西省赣州市宁都县抓获王某、郭某、陈某、廖某航、李某等5名犯罪嫌疑人(均为江西省人),追回被盗现金6万元和财物一批。


经查,该5名犯罪嫌疑人1月28日在兴宁城区环城南路实施“拉车门”盗窃后,迅速逃离到江西省赣州市,自以为神不知鬼不觉,殊不知天网恢恢疏而不漏,不料24小时不到就全数归案。专案组民警经循线侦查,还破获了近期发生在兴宁市福兴街道办事处的钟先生被“拉车门”盗窃案件,追回被盗金项链2条。


目前,犯罪嫌疑人王某、郭某、陈某、廖某航等4人因涉嫌盗窃罪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李某被公安机关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案件正进一步审理中。


警方提示

市民朋友务必注意车辆停放安全。尽量将车停放在有人看管的停车场,若附近无停车场,则尽量停放在监控范围之内;贵重物品如手机、钱包等要随身携带,切勿放在车内,以免不法分子见“财”起意;离开车辆时,要注意检查车窗、车门是否关好、锁紧,避免出现“锁而不实”的情况,切实提高防范意识。如发生财物被盗,请及时报警。

(梅州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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