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水难救近火,远亲不如近邻。我们谨记法官的教诲,这就把微信‘好友’加回来。”此时,站在法官面前的已不是对簿公堂、争执不休的原被告,而是同村本寨、和睦相处的亲房子叔。前段时间,五华法院成功调解一起因倾倒淤泥引发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
原来,2023年2月底,魏某威安排车辆在一空地上倾倒淤泥。由于魏某高家的排污渠与该空地相邻,魏某高认为淤泥堆积过多会掩埋其排污渠,遂阻止魏某威继续倾倒淤泥,为此双方发生推搡,纠纷中魏某高被魏某威致伤,后被送至医院治疗,花去医疗费4830.68元。案经公安机关调解未果,魏某高向法院起诉要求魏某威支付医疗费、误工费、精神损害赔偿费等共计75400.41元。
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仔细翻阅卷宗材料,及时与当地派出所取得联系,依法调取了该纠纷的相关材料,深入了解纠纷原委,再通过电话与双方当事人进一步核实事情经过,充分听取双方当事人意见。经了解,双方就纠纷事实本身并无异议,但对赔偿数额各执一词。找到症结后,考虑到双方系同村邻居,且在纠纷发生前两家相处还算和睦,如果本次纠纷不能妥善处理将给双方以后的生活带来更多不必要的麻烦,为此承办法官从公序良俗和人情世故入手,结合民法典中关于人身权侵权的法律知识及广东省人身损害赔偿计算标准,再援引既往类似案例,充分向当事人释法明理。经过数天耐心细致的“背靠背”调解,双方终于在赔偿数额上达成一致意见。承办法官趁热打铁,起草好调解协议并通知双方到法院进行面对面交流。最终,双方签订调解协议,由魏某威一次性支付赔偿款8500元即可。在法官的见证下,互相拉黑微信已久的二人重新加上了“好友”,同时魏某威通过微信将赔偿款当庭全额支付给魏某高,此纠纷就此翻篇。
良好的邻里关系是社会和谐的基石。近年来,五华法院始终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对标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新期待,妥善处理涉民生案件,注重纠纷实质化解,真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的良好效果,以优质司法服务增进民生福祉。
(五华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