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宁公安 反诈提示
反诈日报
3月7日16时至3月8日16时,我市共接报涉电诈警情1宗,案件类型为“虚假中奖类”诈骗,损失金额2.9万元。案例如下:
事主曾某(男,22岁,高中文化,住宁新街道)在家中刷抖音视频时看到一视频称活跃账号评论有机会送手机,便在该视频中发表了评论,随后便有陌生人添加事主为QQ好友,对方称事主已经中奖,需提交审核金、保证金。事主按照对方提供的支付宝收款码转账2.9万元,后发觉被骗。
警方提醒:
1.正规机构、正规网站组织的抽奖活动,不会让中奖者“先交钱,后兑奖”。
2.网上聊天或者发布信息时,不要轻易透露身份信息、银行账户等情况,以免泄露个人信息。
3.遭遇诈骗时,请留存与对方的聊天和交易等记录,并及时拨打110报警。
兴宁市反诈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