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友德同志因工作变动请求辞去梅州市梅江区第九届人大代表职务。经梅州市梅江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决定:接受徐友德同志辞去梅州市梅江区第九届人大代表职务的请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徐友德同志所担任的梅江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相应终止,由常务委员会予以公告,并报梅江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备案。
现予公告。
(区人大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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