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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逃工作再发力,多名在逃人员相继落网

mz168 2024-4-20 20:19: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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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梅江公安坚持有逃必追,充分利用传统与现代化侦查模式,全面整合追逃线索催生抓捕新动能,强力推进追逃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工作中,各警种、各部门在认真梳理网上逃犯存量的基础上,侧重关注本地及外地籍逃犯信息,同时以情指勤舆一体化合成作战中心为抓手,打通相关警种部门之间的资源壁垒,盘活警力资源,深入完善区域协作,形成强大的追逃合力。

4月17日,在逃人员凌某生(男,30岁,梅县区人,因涉嫌诈骗罪被广州警方上网追逃)在梅江辖区落网。


据了解,2023年2月,广州警方在侦办一起网络刷单诈骗案期间,发现受害人遭遇上游电信网络诈骗后,将钱款转入凌某生银行账户内,后将其列为在逃人员。


4月16日,在逃人员钟某福(男,34岁,梅县区人,因涉嫌诈骗罪被上海警方上网追逃)在梅江辖区落网。


据了解,上海警方在侦办一起诈骗案过程中,发现钟某福陪同他人(已落网)先后三次到银行柜面取款。通过核查,三次取款的款项均为不同受害人遭遇上游电信诈骗后转入的钱款,后被办案单位列为在逃人员。


4月11日,在逃人员陈某峰(男,20岁,梅县区人,因涉嫌开设赌场罪被甘肃警方上网追逃)在梅江辖区落网。


据了解,2022年8月至2023年1月,甘肃警方在案件侦办过程中,发现一名涉赌人员(已落网)将77495 元赌资汇入陈某峰银行帐户内。通过核查,陈某峰卡内汇入资金达241万余元,汇出资金达245万余元,其行为涉嫌帮助网络赌博平台收取赌资,进行资金支付结算,被甘肃警方上网追逃。


4月11日,在逃人员梁某蕾(男,21岁,梅江区人,因涉嫌开设赌场罪被甘肃警方上网追逃)在梅江辖区落网。


据了解,2022年8月至2023年1月,甘肃警方在侦办一起网络赌博案件中,发现一名涉赌人员(已落网)将85894元赌资汇入梁某蕾银行帐户内。梁某蕾的行为涉嫌帮助网络赌博平台收取赌资,进行资金支付结算,被甘肃警方上网追逃。


4月11日,在逃人员黄某梅(女,56岁,广州市人,因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河北警方上网追逃)在梅江辖区落网。


据了解,2023年11月,河北警方在侦办一起诈骗案时,发现黄某梅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后将其列为在逃人员。


4月10日,在逃人员刘某权(男,24岁,丰顺县人,因涉嫌开设赌场罪被湛江警方上网追逃)在梅江辖区落网。


据了解,犯罪嫌疑人刘某权于2017年至2019年期间受雇于一电子游戏赌博机团伙,担任该赌博团伙的管机人员,后被办案单位列为在逃人员。


4月10日,在逃人员黄某文(男,25岁,梅县区人,因涉嫌诈骗罪被广西警方上网追逃)在梅江辖区落网。


据了解,2024年3月,广西警方在侦办一起诈骗案时,发现黄某文使用他人提供的银行账户用于转账违法犯罪资金,后将其列为在逃人员。


4月10日,在逃人员李某彬(男,18岁,梅县区人,因涉嫌开设赌场罪被甘肃警方上网追逃)在梅江辖区落网。


据了解,2022年8月至2023年1月,甘肃警方在案件侦办期间,发现一名涉赌人员(已落网)将108891元赌资汇入李某彬银行帐户内。李某彬的行为涉嫌为网络赌博平台提供资金支付结算,后被办案单位列为在逃人员。


目前,以上犯罪嫌疑人

均移交办案单位作下一步处理

案件仍在进一步审理中


警方提醒

不要为了蝇头小利以身试法,一旦参与电信网络诈骗及其关联性违法犯罪,或者非法买卖、出租、出借“两卡”,轻则将被信用惩戒,重则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同时,参与赌博活动对个人、家庭、社会都有着极大的危害性,每个公民都要严守法律底线,不参与赌博活动,更不要组织赌博、开设赌场。

(梅江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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