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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拖欠货款被起诉,法官庭前调解化纠纷!

mz168 2024-5-16 22:46: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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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丰顺法院在开庭前成功调解一起涉及两家企业的买卖合同纠纷,帮助原告企业拿回20多万元货款及违约金,也让被告企业卸下诉讼包袱恢复正常运转,实现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原告是出售混凝土的企业,被告是承建工程的企业,因建设需要,被告向原告采购混凝土,双方就此签订了合同,2022年9月至10月,原告依约多次向被告供应混凝土,经对账结算,共产生货款191330元。按合同约定,被告应于2022年11月底前付清货款,但被告始终未结清,原告催收无果后遂起诉至丰顺法院,要求被告返还货款本金、利息、律师费等21万多元,并且在起诉后申请了诉讼保全,冻结了被告相应的银行账号。2023年11月,被告向原告支付了1万元货款。


“账户被冻结严重影响了公司运营,我们没付货款也是事出有因,希望可以调解”,被告主动表示了调解意向,并向法官说明拖欠货款是因为被告公司内部工作人员交接出现问题,工作人员并未将原告的催收情况反映给公司。本着减轻企业诉累的想法,法官积极组织调解,但双方就违约金及律师费存在争议始终无法协商。


庭审当天,法官认为尚有调解可能,于是在庭前再次组织了一次面对面调解,紧盯案件争议焦点“违约金及律师费”,与双方企业多次沟通,以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基础,向原告释明其主张的逾期付款利息偏高,并向被告说明内部管理交接问题不能用于对抗原告,按合同约定违约方需要支付违约金及律师费。最终,在法官的倾心调解下,双方各退一步、握手言和,达成一致调解意见并签订调解协议,由被告一次性向原告支付货款本金、违约金、律师费等共计203883元。当天,原告便向丰顺法院申请解除财产保全措施,被告亦在账户解除冻结后的第二天向原告一次性支付完毕。


今年以来,丰顺法院持续深化“丰调语顺”调解工作品牌,将调解理念贯穿办案全过程,法官耐心征求当事人调解意愿,让当事人接受调解、乐意调解、积极参与调解,有效推动了各类矛盾息纷止争,真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丰顺法院 张艳玉 严明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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