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市民朋友:
6月1日起,兴宁市人民医院老院区门诊部不再保留,停止接诊、药学、检验、医技检查和血液透析等门诊医疗服务。
兴宁市人民医院的所有医疗服务均在新院区开展,请有需求的市民群众前往新院区就诊。
特此公告。
兴宁市人民医院
2024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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