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分发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密切联系群众的优势,为诉源治理注入新动能,推动矛盾纠纷实质化解,近日,五华法院邀请2名人大代表、2名政协委员参与解纷,成功调解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
五华的魏某与江西的杨某是认识多年的好朋友,魏某是五华县某食品公司的唯一股东。自2008年起,魏某以该食品公司的名义多次向杨某买牛,2023年5月份之前的交易均能及时结清,但是自2023年8月开始魏某未及时支付杨某的卖牛款,其间双方多次结算,魏某支付了部分款项。2024年2月初,魏某结算并承诺于当月28日将总数756500元中的30万元先转给杨某,但魏某未按时支付。后杨某将魏某及食品公司告上法院,要求支付剩余货款。据悉,杨某起诉后,魏某陆陆续续支付部分货款,但仍欠货款456500元。
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通过梳理卷宗材料及与当事人沟通联系,了解到双方对欠款的事实和金额无较大争议,纠纷的关键点在于魏某因经济困难一时无法全额支付所欠货款,遂联系双方当事人到法院开展“背靠背”调解。为了达到更好的调解效果、真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承办法官想到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担任“特邀调解员”机制,邀请了长期扎根基层的2名人大代表、2名政协委员参与该案的调解工作。
“你们俩平常以叔侄相称,多年来关系又很好,你作为长辈,也不想看到魏某被逼得走投无路吧。”
“魏某在诉讼期间积极筹款并还清了部分欠款,他的态度是好的,只是因为一时经济困难。”
“他也面临着被下家欠货款催收不到的困境,希望你能体谅一下,看看能否给他个机会,分期支付。”
代表、委员你一言我一语,中间再由法官释法明理,最终杨某同意给多年合作的生意伙伴一次机会。后双方在法官、代表、委员的见证下,达成了调解协议:魏某及食品公司结欠杨某购牛款456500元,每月分期支付至少3万元。
“代表委员说理,法官释法,强强联合,事半功倍。”人大代表李火浩对“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法院”这一调解模式竖起了大拇指。
接下来,五华法院将继续按照《五华县人民法院关于开展“代表委员法院行”活动方案》要求,坚持“能动联络”理念,完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机制,不断拓宽联络渠道、创新联络方式、丰富联络内容,深入开展代表、委员“零距离”见证执行、“沉浸式”体验庭审、深层次参与解纷等活动,推动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
(五华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