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6月16日以来的强降雨影响,梅县区境内的河流水位上涨明显,松源、桃尧、隆文、白渡等出现严重灾情。根据《梅州市梅县区自然灾害救助预案》规定,梅县区减灾委决定于6月17日14时启动自然灾害救助IV级响应。
《通知》要求,各镇人民政府(高管会、办事处)、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救灾工作职责,落实各项救灾救助工作措施,做好受灾群众生活救助工作,妥善安置受灾群众,及时发放救灾款物,确保受灾群众有饭吃、有衣穿、有水喝、有地方住、有病能得到及时治疗,切实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
写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