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梅江(梅县区段)干流及石窟河已发生超20年以上一遇洪水,根据《梅州市梅县区防汛防旱防风防冻应急预案》,以及上级有关规定,梅县区三防指挥部决定于6月17日13时30分将防汛Ⅱ级应急响应提升为防汛Ⅰ级应急响应。
《通知》要求,各级各类防汛责任人要立即上岗到位,坚决转移危险区域群众,落实责任对接“三个联系”和特殊群体临灾转移“四个一”工作机制,加强安置管理。各镇人民政府(高管会、办事处),各有关单位要加强危险区域安全巡查,切实落实城市防洪排涝、江河洪水、山洪、地质灾害等防御措施,全力以赴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最大程度降低灾害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