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信
尊敬的[公安部所有领导]:
我叫[陈满新],身份证号码为441424198309222034,现向您实名举报[五华县公安]在处理我的个人身份信息时存在严重的不作为和错误行为。
在未经任何合法程序和充分证据的情况下,我被公安机关无故列为身份可疑人员,这给我的日常生活和工作带来了极大的困扰和不便。我从未有过任何违法犯罪行为,也未参与任何可能导致被列为可疑人员的活动。
然而,面对我的多次申诉和解释,梅州市以下公安有权处理单位反映未能给予我合理的答复和及时的纠正。这种不作为的态度严重损害了我的合法权益,也影响了公安机关在人民群众心中的公正形象。
我恳请相关部门能够对此事予以高度重视,迅速展开调查,纠正这一错误,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同时,我要求公安机关公开向我道歉,恢复我的名誉,并消除这一错误记录给我带来的不良影响。
为了配合调查,我愿意提供一切必要的协助和证据。
感谢您在百忙之中关注我的举报,期待能够尽快得到公正的处理结果。
举报人陈满新
联系电话13826624728
2024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