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当前灾情,市减灾委决定于2024年7月7日21时将自然灾害救助Ⅲ级响应调整为Ⅳ级响应。
市减灾委要求,各地各部门要继续做好受灾群众过渡期生活救助等救灾救助工作,保障受灾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积极组织恢复重建,尽快恢复受灾地区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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