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3日,兴宁市在叶塘镇彭陂村举行梅州首个公益诉讼异地复绿暨法治宣传基地揭牌仪式,开创了梅州“行政+司法”联动共建生态修复的新模式,充分展现了检察机关加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的责任担当。梅州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吴文志与兴宁市领导宋才华、黄志勇、刘瑞灵、陈君溢等参加活动。
揭牌仪式由兴宁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彭宙主持。在与会领导嘉宾的见证下,梅州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吴文志与兴宁市委书记宋才华共同为公益诉讼异地复绿暨法治宣传基地揭牌。这不仅是兴宁市以法治之力助推绿美兴宁生态建设和“百千万工程”的积极探索,也开创了梅州首个集生态修复、绿美乡村、诉源治理、科普教育等功能于一体的“行政+司法”联动共建生态修复模式,旨在破解公益诉讼案件生态修复难题,推动检察机关法治教育向社会延伸,更好地服务保障“百千万工程”。
据介绍,整个基地秉持“专业化监督+恢复性司法+社会化治理+多元化协作”的建设理念,依托彭陂河“一河两岸”4公里的生态岸线,划分为“案件补植区”和“生态倡导区”两个板块。目前,总面积约23亩的案件补植区现已补植7亩,种植阴香、红花紫荆、黄花风铃木等约500株,成为兴宁市展示生态保护成果、宣传绿色发展理念、推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落地见效的重要载体。
兴宁市政府副市长陈君溢在致辞中表示,兴宁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生态文明思想,进一步支持和保障检察机关全面开展行政执法检察监督工作,希望梅州市检察院一如既往关心指导支持兴宁,推动兴宁检察事业不断向前发展,助力“行政+司法”涌现更多创新尝试,结出更多丰硕成果。同时,希望兴宁市检察院以此次揭牌仪式为契机,持续探索涉林公益诉讼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新模式、新方法,督促做好生态修复工作,保障生态修复效果,实现“办理一个案件、恢复一片生态”的法治效益,推动全市法治建设、生态文明建设迈上新台阶。
【兴宁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石思强:对生态负责,就是对人民负责。今后,检察机关将以公益诉讼异地复绿暨法治宣传基地揭牌为契机,进一步强化使命担当,以协同履职为共赢,以修复治理为根本,以促进发展为导向,持续加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聚力守护蓝天永驻、青山常在、绿水长流,为兴宁全力当好梅州“百千万工程”主力军,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兴宁实践提供更加坚实的法治保障。】
(兴宁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