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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家访”助少年迷途知返

mz168 2024-11-9 11:2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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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表现怎么样?”“平时有没有经常跟孩子沟通谈心?”11月5日,我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彭宙与未检办检察官走进正在接受附条件不起诉考察的小升(化名)家中,进行特殊的“家访”。


2024年3月,小升出于朋友义气,持械追打他人。同年7月,公安机关以小升涉嫌寻衅滋事罪移送我院审查起诉。经审查,小升作案时是未成年人,无前科劣迹,无人员受伤,主观恶性及社会危险性较小,我院依法对小升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并设定六个月考验期。


为帮助小升改过自新,在充分开展社会调查的基础上,未检办检察官、专业司法社工与其签订附条件不起诉监督考察协议,并量身定制帮教方案。同时,未检办检察官还向小升父母制发《督促监护令》,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引导其履行监护职责,发挥亲职教育作用。


三个月过去了,小升在帮教期间表现如何?帮教效果怎么样?身心有何变化?我院彭宙检察长决定上门进行“家访”,于是有了开头这一幕。


“最近这三个月,小升经常在店里帮忙,自己还会做一些手工制品去摆夜摊。”一见面,小升父母就欣喜分享小升的生活情况。


“可以学习烹饪,将来做一名厨师,或者传承家里的饭馆都很不错。”得知小升喜欢研究做美食,彭宙检察长引导其做好人生规划,掌握一技之长。


“家庭是人生的第一所学校,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要及时掌握他的生活、学习、交友、思想等情况,加强沟通、关爱、教育和引导,切实承担起父母的责任。”彭宙检察长一行仔细叮嘱、指导如何加强家庭教育。小升父母感谢检察机关给予小升的改过机会,表示会履行好监护教育职责,用心关爱小升。


“这次‘家访’,看到小升逐渐步入人生正轨,我们非常欣慰。”未检办检察官表示,下来将持续落实跟踪帮教机制,及时动态调整帮教方案,帮助更多涉罪未成年人“过而能改”,顺利回归社会。

(兴宁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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