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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兴宁市宁新派出所户籍股警员故意刁难、怠慢群众正常正当办事的不作为现象

民生168 2015-9-14 10:2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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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领导:您好!首先非常感谢能在繁忙的工作中阅理此信。兴宁市宁新镇派出所户籍股警员,警号:122298,有故意刁难怠慢群众办事现象,而且态度恶 劣,理应在该镇户籍股窗口办理的事情存在故意推脱,让办事的群众跑了几个月都没把事情办好。本人在6月份已经注销重户,当时要求工作人员开一份证明,(当 时托了同学、朋友、同村村民去办,本人在外地因有事不能亲自回来)证明已注销和现在的身份证号是同一个人的证明,但该窗口工作人员以各种理由不给开,开始 说要在现在身份证号的当地派出所开,后来又说要去原注销户口的当地村委开,村委开好拿去盖章又说不可以,总之用尽各种理由来刁难搪塞,但最后还是没出到这 个证明。在这几个月的时间里,来来回回花的时间和精力已足够让人气愤,为何群众正当开个证明如此的艰难?本人也在此段时间里咨询了相关的很多部门,回答的 都说是哪里注销户口就在哪里开证明。昨天本人亲自回去办理此事,开始的时候也同样不肯办理,通过我的极力理论后,她们才勉强开了个证明,但因为想开多几张 原件以备后用,(因为办事的每一个单位都是要收原件不用复印件的)警号122298的警员硬是不肯,直到我拿出手机准备拍照想保留证据的时候,才及不情愿 的该多了2张原件给我。事已至此,虽然证明开了,但是办事的群众内心留下的创伤是无法弥补的。我就想试问,为何群众现在办个如此简单正当的事情都要跑好多 好多冤枉路?坐在群众办事窗口的位置,就是要给群众服务,给群众办事的,既然窗口办事工作人员素质如此低下,为何还让这些人员给老百姓服务办事?又为何上 面的领导会一直视而不理?
希望相关领导能重视此类事件!!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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