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理意见 |
您好!来信收悉。 按照信访分级负责管理的原则,所反映的问题经转五华县卫生计生局调查处理,现将五华县卫生计生局答复情况反馈如下: 凡由村接生员接生的新生儿,办理《出生医学证明》时,均需由村接生员携带《接生员证》原件及复印件,到辖区卫生院签名后方可办理。已退休的接生员,其《接生员证》可到县妇幼保健院保健科进行复印。 谢谢您的来信!
梅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6年3月25日 五华县河东镇平南卫生站为不按照市县局规定为民办理出生证,携带村接生员证无效办理,必须做亲子监定方可办理,不按政策指引办事,为什么可以这样早已上面有规定,卫生站这么做目的何在呢??? 希望民生168平台反映为民办事,早日解决方便人民群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