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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赖“曾国荣"十年欠债不还,蕉岭县人民法院执行庭不作为

民生168 2015-10-12 10:2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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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有钟开明(蕉岭县三圳镇九岭村上九人士,代理人钟晓平与其为父子关系)与曾国荣(蕉岭县三圳镇九岭村下九人士)借贷一案,经蕉岭县人民法院于2005年 判决曾国荣需还清钟开明的欠款及其利息一万七千元。曾国荣在广州开工厂完全有能力偿还债务,蕉岭县人民法院执行庭在这十年里只去过一次广州,在钟开明的多 次要求执行下,并且曾国荣节假日会回九岭村老家,执行庭以未能提供线索、节假日不上班及其债务金额不多全国很多这种案件为由不作为。本代理人是中共党员, 我宣誓过随时准备为党和人民牺牲一切,而蕉岭县人民法院执行庭在这十年时间里不作为的行为跟我党的宣言是多么大的反差。今天我提供线索:老赖曾国荣在国庆 节10月2日组织外出青年筹款宴请全村人的活动中捐款3000元,由此证明老懒曾国荣是完全有能力还清债务的。而执法庭却以国庆节放假没人值班为由直接拒 绝执行。根据刑法三百一十三条规定,对人民法院的判决由能力执行而拒绝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罚金。老赖曾国荣触犯了刑法,需要 绳之于法。现我以一位普通群众的身份请求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相关部门领导详查此案,还老百姓一个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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