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在梅州的一位盛世汇盈非法集资案的受害者,涉案金额11.6万,现在我打算提起民事诉讼追回我的钱,现在我的问题如下:1,当时我在梅江公安局报案的 金额11.6万是不是就是已经公证的金额和欠款事实,我还需要提交资料吗?(因为当时我报案时给了公安局材料,网站上的金额和银行转账都交上去了)。2, 现在听说有别的受害者的诉讼请求已经立案,我想问因为这是集体性事件,你们是不是可以统一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