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目无法纪,做事猖狂、不通人理的市政府工作人员!
1、 市政府工作人员就可以目无法纪吗?
2、 市政府工作人员就可以包庇家属买卖水田,非法占用耕地吗?
3、 市政府工作人员就可以目无法纪包庇家属不执行计划生育吗?
4、 市政府工作人员就可以包庇家属欺负寡妇吗?
我要举报的这个目无法纪,做事猖狂,不通人理的市政府工作人员就是我的邻居曹金强 ,梅县南口镇双桥村三楼人。
一、 曹金强的父亲曹新光,现在登记出生日期为1948年9月30日,二代身份证为441421194809301938。其实际出生日期为
1954年9月30日,一代身份证为441421540930193。为什么会这样呢!相差六年,有什么不可告人的目的,对比之前以曹金强的弟媳周彩虹的
名义发的网贴(网贴1231321)大家就知道了。
二、 曹金强的家属买卖水田,非法占用耕地,制约村民的生产、生活,弄得左邻右舍不得安宁。而现在我们的习总书记正在提倡构建和谐社会,难道作为市
政府的工作人员会不知道吗?是市政府内部的宣传、教育不到位;还是这仅仅只是形式主义,空头口号;或者是身为公务员的他只是“临时工”来的;又或者是他是
一心为公的忙碌公务员,以至于忙到连家里的事都没时间过问,处理?
三、 曹金强的弟媳周彩虹是计划生育对象,应做女结扎手术,经村委多次做工作,都无动于衷,难道市政府的工作人员的家属就可以不执行国家的政策吗?这让基层的农村工作如何进行啊!
四、 曹金强指使、包庇家属从07年至今长期欺负寡妇,欺负人家是弱势群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