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宁市黄陂镇岗背留陂村下新屋舜彩桥桥头河堤岸,村民:刘红梅、曾小飞一家,使用石堆非法霸占公共道路,所堆放的建筑材料并没有撤回,仍然霸占有效路面,性质属于非法侵占公共道路,道路不畅通,阻塞家门。 去年兴宁市政府处理要求在9月20日前清理,但仍霸占道路至今近一年。 黄陂镇政府2016年4月1日作出的处理意见,纯属不实,有效路面仍然被霸占。 霸占道路影响极坏,霸占期间附近多人死亡,怀疑,怀疑与此有关,务必彻底清查,追究霸占人刘红梅、曾小飞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