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
尊敬的鸿贵园2区业主:
鸿贵园2区8~11号楼已网签的现开始办理不动产权证,需业主提供以下资料
1、商品买卖合同原件
购房收据原件、复印件
3、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4、结婚证(婚姻证明)原件、复印件
5、契税发票(未提交给售楼部的需提供)
6、房屋维修资金
7、物业费缴费清单
8、如按揭已结清,需提供结清证明复印件
以上资料需业主本人携带到鸿贵园售楼部签名确认!
兴宁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鸿贵园售楼部
2025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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