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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电子证书的通知

mz168 2020-11-22 12:5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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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有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要求,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推行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备案)电子证书的通知》有关精神,决定向我局申请核发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三级资质核准、房地产开发企业四级资质核准、房地产开发企业暂定级资质核准结果材料推行电子证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启动电子证书的时间和范围


  2020年12月1日起,梅州市梅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核发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三级资质证书》《房地产开发企业四级资质证书》《房地产开发企业暂定资质证书》统一启用电子证书,不再颁发纸质证书。


  二、电子证书的获取方式和使用要求


  企业登录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三库一平台”管理信息服务系统后,获取电子证书的路径有两种:按照业务事项申报平台——办事进度——查看办事结果的路径,自行查阅或打印该次所申报资质(备案)的电子证书;或者按照企业信息库——持证情况——企业资质证书的路径,自行查阅或打印该企业全部资质(备案)的电子证书。


  电子证书具备法律效力,其电子件或打印件可直接用于承接工程和招投标等经营活动,企业资质情况可通过住房城乡建设部和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查询,或扫描电子证书上二维码查验。


  企业已取得的纸质证书在有效期内可继续使用。对尚未统一换发电子证书的企业,因企业名称、注册资本、法定代表人、注册地址发生变化申请办理变更的,以及遗失补办的申报事项,不再颁发纸质证书,改为颁发电子证书。


梅州市梅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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