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五华
反诈日报
本日,我县发生1起电诈警情:华城镇的李某(女,37岁,会计)在网上认识一自称在部队工作的网友,并添加对方的微博,后在对方的诱导下,李某登陆对方提供的涉诈网址操作投资期货,被诈骗158000元。
警方提醒:
1.拒绝网络不良行为,不要向陌生人透露个人信息;
2.如遇到诈骗或有疑问,请及时拨打110或到就近派出所报警、举报、咨询。
五华县反诈中心
2024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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