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黄金起纠纷 价格价值要分清
【案情简介】
2024年5月15日,蕉岭县消保中心接到一宗关于黄金销售的投诉。投诉人母亲于2024年3月份到蕉岭县蕉城镇府前街某珠宝店购买了两个黄金戒指(2.4克/个),共花费4800元,投诉人表示按照当时的黄金价格应是600多元/克,现在发现这两个黄金戒指加上工艺费后价格却是1000元/克,其认为该店存在欺骗消费者的行为。希望相关部门查处,并要求该店退一赔三。
【调解过程及结果】
接到投诉后工作人员前往该珠宝店,经检查,该店所有商品均已明码标价,开具的发票项目清晰明了,店内销售员称投诉人母亲所购买的商品为“一口价”商品,且销售过程中已告知并非采用按克重金价计算商品价格。该珠宝店认为自身并无过错,并明确表示拒绝调解,鉴于该珠宝店明确拒绝调解符合《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第(三)项终止调解情形,蕉岭县市场监管局依法终止调解。
【案例评析】
消费者在购买“一口价”黄金饰品时,一定要慎重。购买前,应仔细阅读产品标签,了解清楚产品的克重、材质、换购条款等重要信息。如果商家不愿意提供这些信息,或者信息含糊不清,消费者应该保持警惕,谨慎购买。商家应避免使用模糊或误导性的描述,如果消费者询问克重,应该如实告知,不得故意隐瞒或避重就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