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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新车货不对板遭怄气 调解工作不惧烦真暖心

mz168 2025-3-14 11:4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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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新车货不对板遭怄气 调解工作不惧烦真暖心


【案情简介】

2024年8月19日,梅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消费者张先生投诉称:花费13.18万元向车行购买的8档新车“变身”为7档,提出退一赔三的诉求。


【调解过程及结果】

据调查,车行确实存在“货不对板”的情况,两款车型外观和内饰配置都一样,只是变速箱不同,张先生订购的车辆配置是8AT变速箱,收到的车辆却是7AT变速箱。车行表示,当时张先生所定的车型店里并无现车,只能外地调车,但在订车时工作人员时忙中出错,把车辆配置搞错了,导致交付车型错误。经过调解人员不懈努力,提出了多种解决方案,多次与双方协调,最终张先生与车行达成一致意见,在不退车的情况下,车行补偿张先生4万元。双方均对调解人员的努力表示感谢和肯定。


【案情评析】

本案中双方意见分歧非常大,协调存在较大困难,工作人员通过耐心和责任心,巧妙解决了双方的纠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条 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本案中车行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且侵害了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理应承担违约责任。


在大宗商品交易过程中消费者一定要认真查验,留存好合同、协议、交易凭证、原始照片等资料以便维权。也呼吁商家要完善内部管理机制,诚信经营,守法经营,共同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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