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保障监察文书送达公告
邝明华:
我局查处你承包的外架安装、外墙贴砖、内外墙批灰等项目拖欠工人工资一案,因无法联系你,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四十七条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履行行政决定催告书》(梅县区民政和人社监字〔2024〕第32号)。
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2025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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